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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8月26日,人民银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(MLF)操作1500亿元。期限1年,操作利率3.30%,保持不变。由于这是LPR报价机制改革之后,第一次MLF操作,所以本次操作利率格外引起关注。那么,如何看待MLF操作利率保持不变?
8月20日上午,LPR报价机制改革之后,第一次报价公布。一年期LPR是4.25%,比原来基准利率降了10BP,比上一期LPR降了6BP,首次报价的五年期LPR为4.85%。
8月26日,MLF操作利率保持不变,那就意味着下个月20日的LPR利率也将维持不变,降息预期短期落空。关于LPR的影响,我们也写了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改革有什么影响?》。但是关于LPR报价改革,笔者觉得,有几个细节问题,仍然值得探讨:
1、相比基准利率,LPR的市场化程度,高在哪儿?
贷款基准利率虽然是央行发布的,但是银行发放贷款的利率却是浮动的。对于资质好的央企或者地方大国企,可能贷款利率为基准下浮5%或者10%,但是对于民企等,可能贷款利率为基准上浮20%或者更高。这是市场化的定价机制。如果认为贷款利率没有及时跟随市场利率变动的话,那么可以让基准利率跟着MLF操作利率同步变动,也可以解决这个问题。
2、有没有必要,专门设置LPR利率?
改革后的LPR报价方式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,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。为什么不让银行直接基于MLF操作利率,加点形成贷款利率?根据国际经验,LPR的报价方式,在发达经济体中并不常用。18家报价行报出LPR利率,设置这个步骤的意义是什么。
3、MLF向LPR传导的逻辑,是否符合经济实际?
改革后的LPR报价变动,将主要参照MLF。MLF是央行向银行投放资金的利率,又或者说是银行向央行借钱的负债成本。MLF向LPR的顺畅传导,背后的逻辑是,央行是银行的主要负债来源,因此来自央行的负债成本,才能显著影响贷款利率。
我们来看看商业银行的负债结构。从下图可以看到,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,也就是所谓的企业存款和居民存款,仍然是银行负债的主要部分,占比为62%,而且增速也比较快。
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和债券发行,这两块负债,是在市场化利率体系下,属于浮动利率体系,占比为13.6%。
而对中央银行负债,占比很小,并不是银行的主要负债来源。因此如果想通过下调MLF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,来降低贷款利率,在存款利率不动的情况下,会收窄银行利差,可能会遇到银行体系的较大阻力。
4、如何理解LPR是利率下限?
LPR的全称是贷款基础利率(LoanPrime Rate),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,相当于贷款利率的下限。目前银行对最优质的客户,利率可能会在基准利率下浮10%,即4.35%的9折,就是3.915%,而新的LPR利率为4.25%,如果4.25%是未来的利率下限的话,是否意味着这其实是升息?
5、如何妥善处理MLF与LPR的报价间隔?
我们知道,LPR是每个月20号报价,每次有效期是一个月,而MLF的操作是不定期的。如果MLF的某次操作利率出现变化,那么市场就会预期下一次LPR报价会同步调整,那么在这个间隔期,银行就会出于利益考虑,来推迟或者提前贷款投放,从而对整体经济带来额外的波动。那么MLF操作,能否更加常态化,从而对市场利率形成更有规律的引导。
以上是笔者的一些思考,仅供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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